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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城市垃圾转运站选址规划不合理
2015-12-22 09: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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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在成都市规划局网站上看到关于《锦江区、龙泉驿区大面洪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控规优化方案公告》,拟在梧桐街与百日红中路交叉口东北处建设垃圾中转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用地面积达1200平方米。对于政府对市政设施的建设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我们大力支持并表示感谢!但个人觉得选址不太合理。主要表现在: 一是与华熙528艺术村作为成都文化产业发展的城市标杆和城东副中心的功能定位不相匹配。现规划位置距离528艺术村仅350米左右,有在城市标杆位置和城市副中心位置设立垃圾转运设施的吗?如有,为什么不在天府广场、春熙路也设立一个呢? 二是方圆1000米范围内有大量已建及待建的居民小区、中小学校、公共设施,人流及车流均较大。不符合建设部2003年9月10日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 50337-2003中第4.2.1条:生活垃圾转运站不宜设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域和靠近人流、车流集中地区的规定。 三是规划缺乏前瞻性,容易造成二次搬迁。现垃圾转运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站规划位置距离528艺术村仅350米、距人居东御佲家400米,距俊发星雅俊园430米,距蓝润V客东都330米左右。随着周边开发建设力度的加大和小区居民的入驻,垃圾中转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有可能会引起周边居中的集体投诉或上访,造成二次搬迁,导致重复建设。 建议在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合理规划,合理选址,增强前瞻性,统筹性,以人为本,避免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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