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归集到1994年—2004年工资表,90年代手工表上每月体现“有毒有害”津贴14元,无岗位工种列项,没体现“焊工”,事实上在煤矿企业从事焊工工作达26年。请问达到年龄后能通过特繁认定退休吗?【查看全文】
我们是国企分公司职工。本公司按上级公司文件、通过本公司职代会批准的机构和岗位设置均有明确的管理技术岗位划分。公司采取隐瞒公司文件、到人社部门将女职工管理技术岗位备案表填报为“无”、提供虚假证明的方式强迫管理技术岗位女职工按普通工人岗位五十岁退休。当地人社部门明知企业备案不实,却以本单位对企业岗位无执法权为由通过企业报请的退休审批。请问:对企业的这种违法违规行为该由哪个部门监督处理?人社部门对有确凿【查看全文】
想问为什么泸州地区还在拿1380的基本工资【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