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投诉致和镇梅花村2组附近(涉及多个村组的耕地)被圈起来打围立水泥柱子破坏,具体位置致斑南路以北,成绵复线以西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在耕地上立水泥柱并围起来几百亩耕地,米筛泉是梅花村2组所有也被圈在内,在围起区域包括举报人的耕地在内破坏耕地在耕地上修建道路,根据卫星地图可以清晰的看到耕地被破坏修成几条很长的道路,之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回复的成府土〔2019〕72号并不涉及梅花村2组任何土地,并【查看全文】
本村新都区石板滩镇光明社区2组在成都府土[2019 ]381号;成都市2018年第一百七十四批(新都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內。 新都区石板滩政府根据新都府办[2014]65号制定的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房屋抵扣基本安置面积。其新都府办发[2014 ]65号文第六章第20条中明确规定“本细则自2015年1月1日起行,有效期至2018年5月22曰”,也就是至2018年5月22日前失效。而成府土[20【查看全文】
既然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经确认彭州市致和镇中药城大道项目位于汇通湖社区、万家社区属于违法用地,并且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那强占农户的耕地何时恢复原状返还给农户?期间因耕地不能耕作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农户的耕地被强占不能耕作农户靠什么生活?【查看全文】
苍巴高速白驿段,道路建设利国利民,是好事!积极配合是我们的义务。但是政策不到位,不落实叫我们怎么配合。苍巴高速白驿段征地拆迁乱像,补偿款不到位就叫搬家拆迁房子。补偿款不到位我们住在哪里,怎么安置房子,怎么搬家。还说什么房子推倒了再打补偿款。太荒缪,国家法律政策在你们眼里是在开玩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0号令 《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查看全文】
举报彭州市致和镇梅花村2组中药城大道建设项目违法占地破坏耕地,在无用地手续和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强占并且破坏农户耕地进行施工。【查看全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金堂县淮口镇同兴村村民,目前处在拆迁过渡待安置期间。2021年3月二宝出生,去政务中心办理上户登记时被告知房子已拆,不能办理新生儿上户。我与配偶在大成都范围有套商品房,政务中心业务员告知我们,我们这种情况连集体户都不能上,新生儿如果要上户必须将我或妻子的户口迁至商品房处后才能办理。但是我与妻子的户口均未迁至商品房处,户籍还是在原籍,因此这边也不能给新生儿上户。在此,我想【查看全文】
2021年3月24日通过电话向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投诉致和镇梅花村2组中药城大道项目存在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后再次致电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认该地块为违法用地并称协助彭州市综合执法局对违法用地进行查处,但是致电彭州市综合执法局经相关执法人员回复称中药城大道项目有相关手续,不需要进行查处,投诉人比较迷茫,到底致和镇中药城大道项目属于违法用地还是合法用地?请给予明确答复【查看全文】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拆迁不公平,请按法规和村里其他人平等对待。【查看全文】
家住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瑞雪村四组,本组的土地2018年开始被征用,但是从没有公开过征地预公告。目前的征拆补偿也仅是镇里出文(没有盖章),未有县里、市里、省里的审核批文和盖章。且该补偿条款对于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奇低,完全不安国家政策来实施,而是镇里自我定价。【查看全文】
针对四川省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占地破坏耕地,自然资源执法单位对违法用地及违法占地破坏耕地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应该主动公开?是全部主动公开还是部分主动公开?如果是部分主动公开,那什么样条件的违法用地行政处罚不需要主动公开?【查看全文】
宝墩镇张场社区李柏村二组,兹某利用租良田为由,现正在大面积搭建铍皮房,这么大的面积建设不可能村委,社区不知道吧,如果租用良田可以随便大片的建房,法律何在。这件事希望区,省领导高度重视。【查看全文】
投诉人分别向彭州市综合执法局和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投诉致和镇梅花村2组附近(涉及多个村组的耕地),具体位置致斑南路以北,成绵复线以西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在耕地上立水泥柱并围起来几百亩耕地,在围起区域内破坏耕地在耕地上修建道路,根据卫星地图可以清晰的看到耕地被破坏修成几条很长的道路,想确认该处围起范围是否存在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还是该处用地已经获得批准?那批准文号是多少?【查看全文】
对违法占地行为处罚后是否需要上报自然资源厅?或者是违法占地多少亩以上才需要上报?对违法占地单位的罚款是否可以直接用执法单位的账户收缴罚款?【查看全文】
多次投诉致和镇梅花村2组中药城大道项目破坏耕地把耕地表皮挖1米深,2021年3月13日又开始继续施工破坏耕地,彭州市综合执法局到场后称有手续,现在耕地都还是农户,施工地块是何时获批征收的?批准文号是多少?哪级单位批准征收的?【查看全文】
2021年3月3日投诉彭州市综合执法局已于2020年4月对致斑南路违法占地罚款,但是至今2021年3月3日,耕地被破坏变为建设用地,根本无法耕作,也没得到任何赔偿这是土匪蛮? 致和街道办回复占用补偿按文件规定已补偿到户,没有所谓的有后续补偿的问题,投诉人强烈要求公布补偿细节,致斑南路共占梅花村2组多少土地?补偿多少金额?人均分配到多少钱?补偿资金由谁出的?被强占农民是否同意补偿金额?补偿由谁牵头【查看全文】
新《土地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按照该法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安置费 地上附着和青苗等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1. 请问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对象是指整个村民小组的全部成员,还是指被征了耕地的个人。 2. 【查看全文】
四川问政栏目组领导你们好:主要问政:错误规划旧城改造该不该纠正? 我们是雁江区原林业局小区一三栋的全体住户,本小区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630.87m2 。在2018年11月政府对本小区启动拆迁时,他们只通知二四栋的住户(47户)开会。会后,一三栋的住户(56户)开始议论,认为一个小区不应该拆开来规划,大家决定集体上访。18年12月市规划局答复“一、三栋为保留建筑”,当我们再次提出疑问时【查看全文】
举报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隐瞒彭州市致和街道办成彭绵复线以西涉致斑南路以北打围区域涉及梅花村2组”所涉征地项目的《征地启动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以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听证说明》,首先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2020年以来对彭州市域内征地项目补偿安置方案都在彭州市政府网站公示,但是并无投诉人提到的打围区域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既然并没有进行安置方案公示,那就不存在听证说明,其次梅花村2组村民【查看全文】
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中国橘乡项目是否取得基本农田施工许可证?取得请进行公示如能在项目所在地公示最好!这个项目同时在岳山村万源小区进口产生了大量粉尘污染以及乡村公路的严重损坏!【查看全文】
彭州市致和街道办成彭绵复线以西涉致斑南路以北打围区域涉及梅花村2组已被打围圈起来,并且相关单位称该区域用地已经组卷上报省政府审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