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家人于2023年5月1日前往广元市峰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红旗4S展厅,与展厅销售严星互加微信,当日晚上我通过微信向该公司转5000元意向金,并微信告知拟车主的姓名信息,未签订合同也未收到收据,后购车计划变更,2023年5月11日我以微信形式向销售严星告知且要求退还意向金,多次沟通后无果,且对方在明知我不在广元本地的情况下,要求我方必须到4S展厅沟通此事项,以此来推脱。此事件发生将近一个【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