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资阳安岳的,请问我要毕业了,三方协议里的学生档案应该寄到那个单位啊【查看全文】
由于工作需要,在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示申请驳回如需继续办理,请联系当地派出所,我联系了辖区派出所,还是沒有结果,【查看全文】
我户籍所在地为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我实名举报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安岳县季茜鞋厂)严重违反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险法,漠视劳动者权益。压榨劳动力。不为员工购买社保,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我从2021年6月份入职直到2022年1月份正式离职一共工作了七个多月,没有得到过一分钱的加班费,单位也没有为我购买社保!不光是我本人,整个鞋厂四百多个员工都没有社保。而且经常加班也从未支付过一分钱的加班费,因此我要求【查看全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应届毕业生,想回安岳县城自主创业,想问下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可以进行小额贷款吗? 【查看全文】
四川疫情防控社工岗能不能报考定向公务员问题,请给一个解答【查看全文】
我叫冷兆林,户籍所在地为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电话号码是19160045469!我实名举报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安岳县季茜鞋厂)严重违反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险法,漠视劳动者权益。压榨劳动力。不为员工购买社保,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我从2021年6月份入职直到2022年1月份正式离职一共工作了七个多月,没有得到过一分钱的加班费,单位也没有为我购买社保!不光是我本人,整个鞋厂四百多个员工都没有社保。而且经【查看全文】
尊敬的资阳市政府领导您好:我实名举报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安岳县季茜鞋厂)严重违反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险法,漠视劳动者权益,我2021年6月入职直到2022年一月离职总计七个多月时间,每日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之上用人单位也从未支付过一分钱的加班费。还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第一个月内就向当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职工社保登记以及购买社保。但是该单位严重违反【查看全文】
我叫冷兆林,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人,电话号码19160045469。我实名举报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险法,我2021年6月份入职到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安岳季茜鞋厂)部门:成型2线,职位:普工。课长欧贤勇。组长夏雨华,2022年1月我本人提出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用人单位【查看全文】
昨天5月6号在安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调解下,让我主动联系安岳县季茜鞋厂胡协理协商社保补偿金事宜,经过多番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鞋厂方面胡协理给出的答复是她需要问问她的律师并且作出一个社保补偿金的协议让我签字然后补偿给我,但是今天我打电话给鞋厂方面胡协理她竟然把电话给我拉黑了,怎么打都打不通,于是我致电安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说明缘由,又让我等消息,请问这就是你们处理事情的态度吗?昨天本来已【查看全文】
我2021年12月十号入职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安岳季茜鞋厂)今年三月四号离职,离职后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最后把我今年二月份的工资在三月二十号当天发放给我了,但是自我入职到离职总共84天该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之规定劳动者入职一个月起就有权利享受社会保险,但是该单位违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之规定自立门户说一年以后才购买社保,哪条法律是这样说的?而且【查看全文】
我于2021年12月十号入职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安岳季茜鞋厂)今年三月四号离职,离职后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最后把我今年二月份的工资在三月二十号当天发放给我了,但是自我入职到离职总共84天该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之规定劳动者入职一个月起就有权利享受社会保险,但是该单位违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之规定自立门户说一年以后才购买社保,哪条法律是这样说的?而【查看全文】
你好,领导,这次公招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疫情期间我的普通话暂时没下来,而教资认定3月开始,所以错过了这次认定,但是我看见6月还有一次教资认定补录,这次我能参加教资认定,但是和公招复审时间冲突了,所以恳请领导给我们一个机会,复审资料的时候给我们一个期限拿证或者提供认定中的证明材料【查看全文】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唐铁鑫,实名举报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安岳季茜鞋厂)严重侵害劳动者权利,离职不批,扬言威胁不予结算工资,我本人于2021年12月10日正式入职上班,2022年3月4日提出离职,但是安岳季茜鞋厂有关部门领导拒不批准我的离职申请并且威胁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工资。我本人提出离职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全文】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实名举报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安岳季茜鞋厂)严重侵害劳动者权利,离职不批,扬言威胁不予结算工资,我本人于2021年12月10日正式入职上班,2022年3月4日提出离职,但是安岳季茜鞋厂有关部门领导拒不批准我的离职申请并且威胁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工资。我本人提出离职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查看全文】
我是一个在深圳打工十多年的安岳人,在他乡看见别人的家乡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做为一个本土人,就想问问领导,安岳在成渝经济圈中占什么样的地位,对安岳来发展有何宏观规划!急盼回复!【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