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剑阁县正兴乡崇岭村民,我们村发生以下几个问题;
一 精准扶贫户由村干部秘密确定,被选的大多不是贫困户!
二 以修建公路为名集资,干部在会上讲将其集资款向相关领导行贿。
三 本村干部用国家扶贫资金给自己修了养鸡场,每人两套,然后出租,自己收租金。而真正贫困户没有享受到该政策!
四 国家小农水工程所建设用水工程,每户收入户费680元,但不能供水,反倒成了养鸡场的专用。
五 国家法律应该是人人平等,村干部和村民发生了民事纠纷,村干部找人做伪证,与乡干部 勾结,让村民被拘留,村干部免受处罚!我不知道这些人是谁的干部?他们可以这样践踏法律吗?
这些问题均向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无果,县上所派领导来解决问题,他们在到乡上了解,从没有到群众中了解,调查.
我希望我们栏目组关注一下!由衷感谢
网民: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剑阁县委已给予解答,现就有关情况转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正兴乡人民政府配合剑阁县第六巡视组于2016年4月底、8月上旬两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实地进行专项调查,走访群众十余人,并回复了实名举报的当事人,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精准扶贫户由村干部秘密确定,被选的大多不是贫困户的问题。经调查,精准扶贫户在2014年由各组召开组民大会公开评议的并经过2015年、2016年多次回头看多次公示。
二、关于以修建公路为名集资,干部在会上讲将其集资款向相关领导行贿的问题。经查,崇岭村泥碎路,经2015年下半年两次对路基进行整治,共耗资32万余元,目前村民实际集资11万元,干部垫资21万余元,乡政府正努力争取县交通局对村道路硬化指标。干部用集资款向领导行贿一事查无实据,此集资款村集体有账可查。
三、关于本村干部用国家扶贫资金给自己修了养鸡场,每人两套,然后出租,自己收租金,而真正贫困户没有享受到该政策的问题。2014年我县为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地方品牌,统一建剑门关土鸡养殖场,统一由农户自建、县财政和鑫宇公司按150元每平方补贴,分三次进行补贴,此经费不是扶贫资金,因建设费用高于150元每平方米,农户需自筹一部分资金,故采用农户自愿报名的方式,崇岭村为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结合村干部垫资共建38栋鸡舍,于2016年3月租与青川人养殖土鸡。
四、关于国家小农水工程所建设用水工程,每户收入户费680元,但不能供水,反倒成了养鸡场的专用问题。2016年村两委为解决全村饮水困难问题,经水利局建设规划村民代表讨论,全村建集中供水站,先后确定两个取水口,铺设管道23公里,因该工程是国家财政投资的农村人饮工程,国家投资工程的所有材料都需要村民集资解决,用于开挖、回填、管道安装、入户设备、水表及材料的二次运输等费用开支。推选敬福满同志负责收管集资款。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开支确定集资标准为:每户500元入户费,用于水源开挖、管道铺设;各户安装费180元,用于各户室内管道安装,水表、水管、配件及安装工人工资。目前全村实际入户安装110户,郭沟村安装20户。共计集资入户费6.5万元,安装费2.34万元。崇岭水库承包商违规养殖蛋鸭造成水源水质不达标无法使用。
五、关于村干部和村民发生了民事纠纷,村干部找人做伪证,与乡干部勾结,让村民被拘留,村干部免受处罚的问题。2015年村民吴英与村主任姚云树发生肢体冲突,已由武连派出所立案调查,给予了明确的处理意见,此案件有完整的卷宗存于武连派出所处,可供调阅。
以上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正兴乡人民政府配合剑阁县第六巡视组于2016年4月底、8月上旬两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实地进行专项调查,走访群众十余人,并回复了实名举报的当事人。望信访人本着事实求是反映问题,乡将继续做好上述工作遗留问题的处理,民生优先,把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剑阁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