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王市长:您好!
在温江区涌泉街道办林泉北街33号凤凰汇邻里社区商业体有一条背街,该处物业公司长期存在占用消防通道及地下超市和室内菜市场的卸货疏散通道“摆摊设点”,已经形成一条无牌无证的马路市场,每天上午物业公司均在此占道收费、造成严重拥堵和极大的安全隐患,涌泉街办清泉社区就位于该楼栋的三楼,长期视而不见,并回复投诉人,该处是该社区和城管部门同意物业公司在此设立的摆摊区,请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凤凰汇邻里已经有较为规范的室内菜市场,物业公司在消防及卸货区占道经营,形成马路市场,是该谁管理?多次投诉反应为何总能敷衍应对?城管部门、属地社区是依据哪款哪条同意物业公司再次开办马路市场的?若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隐患和责任又该由谁负责?如此乱象与周边繁荣的商业氛围严重不匹配,各城市管理部门执法有没标准,不由得让人深思,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不要只在办公室回复、解释、无实质行动、和现象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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