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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新川华府问题
2024-05-17 0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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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你好,我是中海新川华府业主,该项目位于高新区锦和路2199号。中海地产成都分公司在新川华府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虚假宣传、恶意减配、施工质量问题等违法、失职行为严重侵犯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业主重大经济损失,中海作为国有企业,严重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罔顾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主购买的房价与施工质量严重不匹配,人民群众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责令整改,提供合理的赔偿与退房渠道,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反地方管理规定相关条款问题 1.新川华府项目在临街楼栋底部(不少于两层)的外装饰材料未按规定采用干挂石材、金属幕墙、陶板等,违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建商品住宅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版)〉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129号)规定。建筑物的防水质保期应不低于7年,但在购房合同中却约定为5年。 2.项目销售期间,在售楼部未公示装标价格对应的评估报告,违反《成都成品住宅装修管理规定》第五条。 二、违反合同约定条款问题 1.合同不利因素第46条约定:“46.本地块园区出入口、首层大堂及各楼层外立面存在铝板造型线条……”利用文字游戏误导购房者误以为金色线条部分均为统一铝板造型线条。在实际交付时,除了门头部位存在铝板外,其余部分均为金属漆,与宣传严重不符。 2.入户墙面材料的实际使用也违背了合同条款,合同约定为瓷砖,但实际为尼克石。 三、虚假宣传楼盘品质、恶意隐瞒重大不利因素 1.2022年11月至2023年在销售期间,针对不同批次业主使用不同总平图,其中一版彩平图取消了原有的高层楼下运动区域和儿童水景等设施,导致2、3、4栋业主基于错误的信息做出购房决策。 2.2栋、3栋、4栋东侧墙体被恶意降低,沙盘上墙体+围栏模型高度测量仅为2.2cm,按公示的景观比例1:150等比例放大实际应为3.3米,现场实际测量墙体+围栏近5米。并在沙盘上使用绿植遮挡墙体,严重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合同中不利因素第42条,仅说明有3.7米的高差,未说明高差是墙体隔开,重大不利因素未在合同中体现,严重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 3.外立面、大堂入户、无人值守出入口、车库出入口分流岛台及栏杆、户外电梯等大量内容与宣传效果图存在重大差异,现场粗制滥造、用材低廉,严重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 4.开发商在样板间开放期间,利用立屏海报和工作人员故意遮挡,恶意隐瞒1、2号房型走廊仅为1.2米的实际宽度。重大不利因素未在合同中体现,严重影响消费者决策。 5.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欺诈小区南侧养老院仅有4层楼高度,实际高达57米。导致1、2、16栋业主根据中海销售顾问的言辞做出错误的重大决策。养老院的真实高度可能影响到住宅的采光、通风和视野等。严重影响消费者决策。 四、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腐化堕落、作风不正的问题 (一)通过违规减配克扣成本博取超额利润 新川华府项目的精装修标准为2990元/平米,以合同标注的装标附件进行造价估算实际成本仅约1300余元/平米,利润率高达100%!且中海作为合同拟定方拒绝提供采购正品的证据! 1.精装柜体:交付的柜体未做封边,橱柜边锋利易割手,背板基材为劣质密度板,非博洛尼官方认可的基材。 2.乳胶漆:中海的报价高出产品实际市场价6倍!且未使用既定涂料,疑似使用劣质涂料以次充好。 3.瓷砖:不同产品的中海报价高出产品实际市场价2-5倍不等,且卫生间地面与墙面瓷砖尺寸、型号与合同不符。 4.厨房洁具:不同产品的中海报价高出产品实际市场价1000-4800元不等。 (二)选择失信单位作为施工单位,涉嫌“明招暗定” 南地块施工方“成都市金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该单位频繁被立案调查、开庭公告、法院公告。至今自身风险高达200余条,关联风险高达2000余条。公司法人梁亦舟被限制高消费10余条。失信人按法律规定无法参与项目的招投标,明显暴露出中海地产成都分公司在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严重腐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24-05-17 11:11:0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5-30 15: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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