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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安仁去野民宿与宣传不符未入住平台及房东不
hm1631
2024-05-14 22:44:1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五一节前,本人及好友在去野民宿小程序上面看到位于:大邑县安仁镇陈河社区15组16号的[大邑]去野106号院,平台上宣传的内容和环境符合预期要求,便预定了2024年5月2日入住该106号院并支付4399元的费用。2024年5月2日下午一行十余人前往入住地后,发现宣传与现场实际环境严重不符,并且室外内娱乐设施也不符合其宣传的情况,根本无法实现本次预定该房型的目的,现场提供的设备设施与实际支付费用严重不符,当天没有入住,并要求平台及房东退款,一行人各自返回自家住所!本次所预定房型的实际情况严重打乱本次出游计划,浪费千元半成品食材,耽搁往返路程时间,体验及其不佳。

经多次沟通,目前平台和房东拒绝退还4399元费用,请相关领导核实处理,本人要求平台及房东退还支付的4399元,并赔偿相应损失!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4-05-23 13: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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