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购买天府新区华润建发联合开发的天府和鸣小区业主,开发商在合同签订时出示的红线外可能对业主产生不利因素提示显示“项目北侧有3个市政电箱目前无法挪走”现项目已完成竣工备案验收,现场实际情况是:项目红线内有5个环形电箱,请问公园局这个重大变化有走设计变更吗?如果有,如此重大变化开发商为什么没书面告知业主,严重背离了合同约定。业主诉求:请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按合同约定搬离违规电箱,请上级领导安排督促、核实整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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