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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民政局牵头开展吉龙路丧葬车噪音扰民整治行
2024-05-13 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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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中和镇,吉龙路699号众多居民长期受本路段丧葬车每天凌晨4点-8点声外放高音喇叭播放丧葬音乐骚扰,严重失眠,影响正常生活。我们前后投诉将近一年时间,此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参考了诸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难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得出结论此噪音为生活噪音,归公安机关管辖。

但是得到中和派出所回复:“因为是移动车辆,所有归交警管。”

又同时得到交警六分局回复:“这个是治安管理处罚,归派出所管。”

同时中和街道民政办书面回复参与协调此事。但是此事并没有得到实质解决。每次和民政办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她只会说:“我没有权限,交警也不听我的,我没办法喊别人做事。本来这个事不该我们部门管,只因为有【丧葬】二字才把工作分派给我,其实不该我管。”

 

我又参考了抚州市民政局发布的《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里“目前进展情况市民政局拟定了《关于抚州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使用殡葬电子礼炮车的实施方案》,已经征求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目前正在会签。同时,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拟定了《关于在抚州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使用殡葬电子礼炮车的通告》,目前正在请市司法局审核,主要工作通过开展殡葬电子礼炮车噪音扰民整治行动,在抚州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使用殡葬电子礼炮车,有效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得出结论:是不是此等丧葬事宜,必须由更高级别的政府单位、民政局牵头,中和交警和中和民警才能出警配合解决,而交警和民警自己无法独立完成此工作?

开展丧葬车噪音扰民整治行动是推进移风易俗、摒弃陋风陋俗的重要内容,也是弘扬文明丧葬新风、加强社会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举措,各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认识。

 

诉求:

1.     成都市民政局牵头,组织交警、民警联合执法,开展丧葬车噪音扰民整治行动。

2.     在吉龙路699号附近安装高清电子噪音摄像头,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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