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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后满足条件的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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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后满足条件的房贷
2024-05-11 08:59:14
已回复
2023年在成都购房办理公积金,在贷款未发放时,成都已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但贷款发放后,仍然按照二套房利率3.575%执行,完全不合理。投诉诉求: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按照首套房执行。公积金贷款利率在现在购房贷款大幅度降低的基础上,希望保持市民能够享受的最基本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4-05-13 18: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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