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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旅行社私自变更路线,
2024-05-11 0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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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24年4月27日与甘孜州圣地亚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后称旅行社)签订醉心路6日游 川西路线合同,旅行社在没有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私自更改旅游行程(将合同约定的六日游改成五日游行程并变更旅行路线),造成了合同违约,导致旅游体验极差,多个游玩景点缺失,经过与旅行社多次沟通解决和协商赔偿未果后旅行社拒绝沟通与合理赔偿,且在五日旅行途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多次恶意阻挠,胁迫诱导当事人签下行程变更声明和放弃投诉的承诺。旅行社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和缩短旅游天数,更改合同约定路线,并且没有任何提前沟通协商。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日程向当事人提供服务,属于欺诈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当事人要求旅行社以退一赔三赔偿,书面道歉,并请有关部门介入,监督旅行社整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稻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回复时间:2024-05-13 09:35:1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稻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回复时间:2024-05-22 16: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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