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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龙湖天境名邸停车场违规备案乱收费
zyw_168
2024-05-10 20:59:01
已回复

2023年6月2日 因龙湖天境名邸停车场违规收费问题,辖区派出所出警协调,停车场暂停收费。

2023年6月8日 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局、兴隆街道、三根松社区、成都辰池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小区居民(近30人) 在物业办公室进行了沟通

1、物业出具的《天府新区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申请表》中停车场地址、车位数量、开发商法人信息等等内容 均为错误数据。

2、在2023年6月2日前,地下停车库存在多个区域消防通道被长期占用,人防空间长期被建材垃圾占用,人防大门等设施被破坏无法正常锁闭使用。物业表示人防空间内杂物6月8日前已经搬走,无法正常启用问题后期解决,对消防通道被占用问题没有回复。

2024年4月27日 物业张贴了《停车场临时收费提示》,自2024年5月10日0点整,天境名邸停车场按照临停4元/2小时,后续每小时收费2元标准进行收费。按此标准,停车24小时收费 48元,每月收费48*30=1444元。在文件中附加了2023年5月25日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盖章的编号为 :川天审批停车[2023]47号 《市场调节价停车收费告知性备案回执》。此时回执文件中的通知单位为成都龙湖物业有限公司,通过国家工商信息查询,根本不存在 这家市场主体单位。

2024年5月6日,物业在小区停车场、电梯等位置重新张贴了 《停车场临时收费提示》,但审批文件通知单位 变成了 {成都龙湖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经过与天府新区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沟通,物业在2024年5月6日来窗口申请变更,其在未更改审批时间情况下,修改了文件中的通知单位 并重新加盖了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公章。保存在系统中的备案申请表为前期错误内容表格。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停车场备案的主管单位、价格审批单位,兴隆街道办和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都已不具备相关审批权力。

我们提出以下要求:

1、请天府新区行政主管单位监督立刻对小区停车场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并接受应急、消防、人防、政法等单位的监管,对相关物业单位及负责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2、完成整改后,严格按照2024年3月1日的《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对小区停车场进行重新备案,向发改委申请收费许可,同时与小区业主协商进行停车收费定价。

3、对前期停车场备案、审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渎职、失职、超权限、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并公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
回复时间:2024-05-13 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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