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你好,我计划依托自有产权住宅露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无产权纠纷),有备案意愿。
经了解,我小区属于转供电,没有一户一表,难以并入国网市电,无法实现余电上网。
咨询事项如下:1,能否进行小区线路改造,在我小区实行一户一表?或者我申请单独分表,需要那些资料或者流程?
2,难以分表的情况下,我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光伏企业建设光伏电站,自发自用(考虑到安全风险,不用于家用大功率电器,只用于露台照明和小功率户外电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否为我进行备案?向发改委还是行政审批局备案?可以备案的话需要哪些资料?
以上问题,敬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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