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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含铜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及选
2024-05-09 09:40:5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公司拟建含铜废物(危废)资源化利用项目,含铜废物经硫酸酸浸处理后以Cu2+形式存在,再投入单质铁置换铜,回收得到海绵铜(达到有色金属行业海绵铜标准-YS/T1366-2020),主要化学反应原理:Cu2+Fe→Cu+Fe2+。本项目为危废综合利用项目,但涉及湿法冶炼工序。咨询问题:(1)因有色金属冶炼环评报告审批权限在省生态环境厅,本项目环评是否需要在省生态环境厅审批?(2)因“三线一单”提出新建冶金、电镀、有色金属等企业,原则上布局再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本项目拟选址园区产业定位无有色金属,选址是否可行?(3)因《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产品铜(行业3211铜冶炼)为高污染产品,根据长保法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需要选址在合规园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生态环境厅
回复时间:2024-05-14 09: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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