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跳蹬河街道无视民意强行干涉业主更换物业
2024-05-08 09:03:07
已回复
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红枫岭三期物业合同已过期4年多,小区经过业委会组织三次业主大会,投票更换物业,业主大会期间跳蹬河街道从不派人来指导,投票结束后就以各种理由来“指导意见”不合规范。5月7日未经法院判决,强行出具撤销第三次业主大会通过的小区自行管理决定。街道长期强行干扰业主选聘物业,如此给物业站台,严重怀疑有利益勾结。希望普通百姓自己给物业费,自己选自己想要的服务主体,而不是被迫接受服务稀烂的物业!!!希望上级领导能看到底层人民的心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跳蹬河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4-05-09 10:41:02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