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政府街政府家属院3幢的现业主。我在购买此房时,已经加装了电梯。在我购买后从别人那儿得知加装电梯享受政府电梯补贴款,并且在我购买后发放。与电梯负责人沟通无果。拒不认现业主,并且可以帮原业主隐瞒电梯补贴款。原业主在我购买期间,可以隐瞒加装电梯补贴款一事儿。 在购买商议价格期间,提及加装电梯给了5万,所以便宜不了。并原业主知悉我们是因为有电梯才购买此房。我有录音为证。如果后期需要起可以提供。
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及补贴
盐亭县凤灵街道南街社区县政府宿舍3幢3单元
于2023年在盐亭县自然资源局支持下在所在单元楼栋外部增设电梯,买卖双方于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19日完成签署购房合同、过户相关手续、支付购房款;
我方与原业主已签定购房合同并完成过户,电梯相关的权利义务应当归现业主所有。
根据
- 《民法典》
- 《物权法》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我方主张和依据如下:
第一:电梯是产生的购房动机的原因,所以电梯是所购买房屋的重要组成;
第二:电梯相关因素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
第三:与电梯相关的货币价值包括在购房款内;
第四:现业主享有电梯相关的权利和责任义务;
第五:原业主刻意强调其加装电梯已支出的金额,故意隐瞒(电梯补贴款),拉高房屋售价;
第六:现任楼管*清,在我方与任*友进行房屋交割时,未尽披露事宜,只提及电梯维护的使用和费用,帮助原业主刻意隐瞒(电梯补贴款)事宜;
第七:现任楼管*清,只提及责任义务避开我方权利的做法,有伙同原业主隐瞒电梯补贴款的嫌疑,是有计划的、有预谋的,具有不正当性,严重妨碍我方权益。
以上涉及3方
一、原业主(卖方)
1. 任*友
2. *斌
3. *礼
二、现业主(买方)
1. 刘*琼
2. 王*军
3. 敬*玲
三、南街社区/物业
1. 盐亭县凤灵街道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2. 盐亭县凤灵街道南街社区工会委员会
3. 盐亭县南街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4. 县政府宿舍3幢3单元楼管:何*猛,
我就是小老百姓。给父母买养老房,还遇上这事儿。希望您做出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 感谢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