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在金牛区社保局购买社保,一名员工离职,本公司已在社保系统上停止了这名员工的社保,截止日期为3月31日。并且停止成功,该员工所在的新公司已为他购买了4月的社保。但是本公司四月和五月的社保缴费账单里面,依旧有该名员工,导致重复缴费,无法购买本公司社保。通过金牛区税务局了解到,是社保局推送给税务局的停止日期有误,社保局推送给税务局的停止日期为2099年,导致税务局收取的社保账单里面依旧生成了该名已离职员工。金牛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让我找金牛区社保局解决,金牛区社保局工作人员又让我找金牛区税务局。互相推诿,导致本公司社保无法缴费,处于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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