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领导的高度重视!
目前依然存在的问题是:
1、四川华信新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白江液化气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区域为空白,难道意思是可以全市全省全国经营吗?符合《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第二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的规定吗?
2、四川华信新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白江液化气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编码为什么会与成都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青白江液化气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编码一致?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川建城管发〔2018〕125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新办、变更、延期不是都应该进行网上系统申报吗?
3、华信新胜公司青白江液化气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编码不论是不是进行变更,编码是否应该符合川建城发{2012}521号文的相关编号规定?
4、如果不符合申办或变更《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证照不对的,是否应该按照《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撤销???
请领导们严格审查,此事应该来说有关燃气供应安全和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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