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现反映如下情况:
位于邛崃市文君街道朱水碾街281号附1号(鼎盛时代广场)的邛崃市西部玩家酒吧:
1、 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经营
该商家在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为“邛崃市西部玩家餐吧”,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食品销售。但实际经营却是在经营酒吧、迪吧,店内销售各类酒类,打碟机、高功率影响,并有DJ现场打碟表演,经营时间为18点至凌晨3点(详见附件)。这完全就是酒吧、迪吧。
2、 开设于邛崃市南街小学周边(距离南街小学不足60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请问其将酒吧开设于此,合法吗?
3、 该营业场所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未取得《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合格证)》就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为提高效率,以上情况,请领导在调查处理后将调查处理的相关情况回复于“问政四川”平台即可,无需电话联系反映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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