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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违停
2024-05-01 19:12:52
已回复
【四川交警】您的小型汽车川RY0910于2024年5月1日18时13分在人民北路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请立即驶离,未驶离的,将依法拖移,谢谢配合! 即停即走,时间不超过3分钟,孩子下车就立马走了,这样怎么就要处罚了?请求撤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5-02 10:07:32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回复时间:2024-05-16 1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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