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青羊区 » 国贸臻原购房合同实施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企业 求助】国贸臻原购房合同实施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30 12:25 已回复

领导好:关于国贸臻原小区开发商,就购房合同履行问题求助。
2024年3月24日,国贸臻原小区物业管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第十条款第五小节(附件截图),关于首层规划绿地使用权归属的部分描述内容存歧义为由,拒绝一楼业主的封窗改造,阻碍一楼业主对首层规划绿地的使用权,干涉国贸地产管理对购房合同的正常履行。
求助:1.购房合同的责任履行双方,实为购房者与国贸地产管理。国贸地产交付除交付实体房屋外,首层规划绿地的使用权也按合同约定交付于一楼购房者。国贸物业管理为服务业主方,应停止对购房者首层规划绿地使用权的侵害,停止对一楼购房业主的封窗改造的侵害。2.国贸物业管理在阻碍国贸地产管理正常对购房合同的履行期间,应退回购房者同时期内的物业费。3.截止2024年4月30日,通过多次国贸地产400专线咨询与投诉,合同的履行一直未得到解决。请领导关注处理此事件,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30 14:28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10 09:21

来话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康河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1、您尚未办理二次装修(封窗改造)。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办理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图纸审核)至物业中心办理。2、物业管理费是按交付通知书下发之日(3月17.18日臻原集中交付,物业费从4月1日开始算起)业主需按《物业管理条例》履行。3.其他相关问题已与您沟通好,由地产开发商客服关系部负责人出面解释和协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10 11:47

来话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第十八条款第五小节问题,我局已联系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对相关问题已与业主沟通,要求地产开发商对合同相关条款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
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0日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