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2月~2024年4月期间在12333App上多次转移本人养老保险,时至今日均未成功。因此本人从外省亲自到四川双流区社保局办理了停保业务,又进行了一次转移还未成功,转入地现实转出地给本人2024年其中一个月核算了利息(按规定转出当年不应核算当年利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解决,使本人养老保险能够尽快转移成功,谢谢。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的转移信息表符合人社险中心函(2011)58号文第九条:补缴时补利息的,所补利息填写到补缴发生年份“当年记账利息”一栏。若针对当年补缴计算利息有异议,出于保护参保人员权益,建议长冶市沁源县社保局更改系统设置或直接对接四川省社保局。上述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5月7日15时左右主动告知来您,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