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父母于2024年3月26日被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通过低价老年旅游团进行欺诈销售,总共购买1坛酒,每坛50斤,共50斤,每斤120元,欺诈销售金额5999元。近期又组织去参观并宣称可以继续加购为由,老年人再次签订购酒合同(新签合同未付款),总共购买2坛酒,每坛50斤,共100斤,每斤120元,预计欺诈销售金额19998元。 该公司在老年人文化成度不高,防骗意识不足,判定能力弱,容易上当受骗的前提下,并称该公司采用未来会升值、回购、免费储存、赠送免费酒等种种话术进行“诱骗销售”。
销售合同中缺少必要的条款:
1、没有标的物酒的质量说明及相关的检测报告,也没有酒的单价及总价约定,同时老人向公司付费后没有开具正规的发票,仅仅是一张企业收据,涉嫌偷税漏税。
2、没未提及企业复购、升值、回购等具体的条款细节,只有该公司的口头承诺的收益。
希望相关政府单位对此列行为进行严格处理:
1、要求该公司退还家里老人欺诈销售金额5999元。
2、近期签订购酒合同作废,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希望崇州市政府针对此类企业/事件进行严查,此类事件会对于贵市形象带来巨大负面影响,而不是简单判断企业无违法行为。
4、对该公司没开具正规的发票,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市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明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4月30日,我局接到舆情情况反映后,立即展开调查处置。
现场调查中,公司向我监管人员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报告,现场落实了明码标价,其家人的“种酒”均有对应的实物(封口处记载了种酒日期、种酒人姓名等),经与网友沟通得知,其提到的问题并无相关证据,所谓“诱骗”的情况并不存在。目前公司方已妥善处理好了网友所反映的家人“种酒”退费事宜,网友对此处理结果其感到满意。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辖区商家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0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税务局隆兴税务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举报的“在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公司购买酒后,无法联系商家办理退货退款”一事,经核查,商家与您商品售后一事沟通交流不畅,现已联系商家,就商品售后一事与您协商一致,双方终止合同,退货退款。您举报“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一事,请您与崇州市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联系,进一步提供相关线索和材料,举报电话:028-82209006。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5月6日9时08分与您电话告知了本次调查处理结果和相关事宜,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