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全款买入崇州三郎南山云墅房屋,合同约定2020年交房,房屋至今未交房,2021年联系时告知因疫情停工,2023年多次联系三郎销售人员,人员已辞职,无法掌握房屋进展,2023年10月通过法律手段要求退还房款,法院已判决,但开发商人去楼空,无法执行。房款当时是贷款,原计划收房后将自住房屋卖出,用于还贷款。由于贷款到期,无奈只能先卖房还贷款,导致本人现在无房居住,每月要承担房租,成都限购取消,本人却无钱买房,这房款是我一辈子的积蓄,现在面临退休,确落得没钱也没房,恳请政府出手帮帮我,给予解决困难。交款记录、法院判决书添加操作实在不会操作,我所描述均为事实,如有需要,可提供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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