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9年中专毕业后经绵阳市三台县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联合选聘后派遣到三台县秋林镇工作,县上下发了文件,与秋林镇人民政府签定了劳动合同,从1999年10月到2005年春节后离职。在工作期间镇政府一直都没有为我购买社保。离职后,我长期在外工作,2023年4月份我听朋友说我们这种情况原单位应该为我补交工作期间养老保险,建议我到相关部门问一下。我咨询了我们三台县人社局,他们答复我单位应该为我补交养老保险,我与秋林镇政府沟通后得知2007年县组织部也下发了文件要求为我们补交社保,单位也愿意为我补交。在办理过程中,镇政府相关人员告诉我原来的工资表等会计凭证有很多找不到了,只找到了2004年的部分凭证和之前几年的资金流水帐中有体现给我发工资,而县人社局相关部门要求要比较完整的工资表,所以造成了镇上无法给我办理补交养老保险。我想问一下,有劳动合同、有县上相关部门发的文件、也有相关的一些财务凭证,工作的事实非常清楚,工资的标准也能够确定,为什么不能给我办理补交养老保险?我该如何办?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