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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演唱会霸王条款不予退票
2024-04-28 14:24:46
已回复
1、本人于2024年4月24日在猫眼app下单一张票档价格为1280元成都苏打绿演唱会门票,因档期冲突无法前去申请退款,后发现门票属于二开门票,无退票通道,联系客服不予退款,二次售票不应区别对待,理应跟一开一致享受48小时无理由退款!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3、我第一时间跟猫眼客服说明原因,请求退票,这期间不影响猫眼平台二次售票。参照新华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4、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以及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不得强制交易。《民法典》中不能改签退票的规定属于一方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所谓的“霸王条款”!5、且离演出开演时间还有10天完全不影响二次售卖,且公告显示有条件退款,但无退票功能,此为诱导蒙蔽消费者坑骗赚取手续费的手段“以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排除、限制对方当事人权利的条款无效”此条法律规定证明猫眼设置退款极其不合理,借机赚取大额手续费,希望可以惩戒这种恶黑平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回复时间:2024-04-30 16: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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