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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德商地产公司不作为,损害产权车位业主权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howuseeit  2024-04-28 12:0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德商碧云天骄小区(天府新区麦香街189号)的一名业主,于2020至2021年购买了该处房屋及车位,且已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享有对产权房屋及车位的一切法定权益。德商碧云天骄小区开发商为“成都德旺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成都德商产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者股权穿透后均系德商地产下属公司。近期,因小区停车场收费过高(月租500-700),引发未购买车位业主不满及投诉,并采取极端手段(围堵小区停车场出入口、业主群内对已购买车位业主开展人身攻击等)对抗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收费行为。上述行为严重影响我们已购车位业主的正常出行及人身安全,经多轮交涉,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均不作为,任由事件无端发展,严重侵犯及损害业主权益。

以上,万望相关部门领导敦促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尽快解决问题,共同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


此致,盼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9 09:5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6 16:1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馈的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小区停车收费过高问题,已收悉。经核实,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地产公司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12月22日正式取得停车场收费备案。备案收费标准为:1.8升以下(含1.8升)每月500元(含100元车位物业管理费),1.8升以上-2.5升(含2.5升)每月600元(含100元车位物业管理费)2.5升以上每月700元(含100元车位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文件规定,商品房小区停车服务费不在政府定价目录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停车服务收费的相关事宜应由当事双方协商后签订服务合同,按约定标准执行。如果出现单方面违反约定的情况,建议当事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园城市局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停车收费意见的收集,并及时反馈开发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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