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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单独立户和原有老屋基地上建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7 11:25 已回复

你好请问我是独生子现在已经结婚生子,现在不想跟爸妈一起住,现在我可以申请单独立户和在原有老屋基地上建房吗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转龙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30 14:2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金堂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户为单位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
(一)无宅基地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三)现有房影响镇(街道)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四)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为集体经济组织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五)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可以户为单位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提出申请后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程序严格审批。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6 15:49

来话人:
您好!来电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如你们在市域范围内无其他住房,则不符合另外立户的条件。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晓。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28-84920660


金堂县公安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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