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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办不了实事跑无数次
2024-04-26 18: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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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父亲陈某华,现居住在自流井区西湖街道。陈某华于2024年3月22日前往富顺县社保局申请办理特殊工种认定,历经多次跑富顺提交补充资料的过程后,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原四川省富顺县工具厂主管部门提供的其在镀锌车间从事电镀镀锌工的情况说明,并且多次咨询富顺社保局是否已提交市局审核,于4月25日收到电话通知,自贡市社保局不予通过陈*华特殊工种认定。不予通过理由有三:一是工资表仅记载到车间未记载明确的工种;二是认为陈某华某年某月在镀锌车间的工资金额过低不能体现其在该车间上班;三是社保局近年已退回原四川省富顺县工具厂某一员工的特殊工种认定申请。

请问书记:

第一,社保局不予通过特殊工种认定的三个理由,就可以抹掉陈某华在1985年12月-1997年1月期间在原四川省富顺县工具厂镀锌车间从事电镀镀锌工艺工作的事实吗?老百姓从事12年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后因企业经营不善倒闭离职,在2015年前往人社局咨询时被告知,只要能找到当时的工资表就可以办理,时过境迁十年后,牵头部门变了,经办人也变了,一纸冷冰冰的文书就打发了老百姓,那老百姓如何才能办好自身实事呢?

第二,本人父亲顶替工作时年龄尚小,比同车间同事(当时仅有6-8人)均小15-30岁,其他同事在从事电镀镀锌车间工作后都能享受特殊工种保险待遇,那为什么本人父亲不可以?

第三,原四川省富顺县工具厂因无人管理已是一片废墟、危房,社保局要求我们多次补充资料,我们一家人不顾生命危险进入危房翻找各类损毁资料,有时长达七八个小时,并按照要求提供。但是市局仍在各种卡老百姓,用冰冷的文书打发,有关部门就是这样为百姓服务的吗?

 

相关资料:

陈某华于1985年12月顶替父亲入职原四川省富顺县工具厂镀锌车间,该车间通常有5-8名员工,员工人数最多时仅有8人,车间员工均需要独立完成电镀镀锌工艺的全部流程(物件准备、清洗、酸洗、镀锌、后处理),但其车间工资表未详细记载某员工在某一车间从事的具体工种,且因历史变迁、破产倒闭等原因,无法提供证明员工所从事的具体工种。

原四川省富顺县工具厂,现址位于自贡市大安区牛佛镇解放街70号,隶属于四川省第二轻工业局集体企业,行业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起始于1954年,正式破产于2007年。该厂从小手工业逐步扩大为集体企业,企业扩大生产后产品多样但人数不多,为鼓励促进生产,各车间均实行混岗制,一人胜任多岗,因此企业形成的各类资料对一线生产人员仅记载到在该车间工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富顺县信访局
回复时间:2024-04-28 10:53:2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4-04-28 15: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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