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上级领导:
温江区燎原社区格凌兰小区的物业公司保安为什么要佩戴综治巡逻的䄂套?是管理全体小区业主?或者是监督管理业主委员会?还是代表社区有一定的执法权?或者是代表物业公司有特定的管理权?又或者代表其他权利可以行使?总该有一个说法吧?本人表示不解,本人觉得佩戴这个袖套亳无意义可言,既不代表个人,也不代表任何的管理组织,又不代表执法机构,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是胡搞瞎整,请给一个合适的理由,谢谢!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柳城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和社区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综治巡逻,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逻,是一种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维护社会治安的活动,也是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公安机关(派出所)充分动员、组织运用各类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逻活动,实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系统工程。我国《宪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相关条款明确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有维护社会治安责任。同时,“平安四川”建设工作要求街道及社区有效动员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逻,不断夯实社会平安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经调查了解,格凌兰小区保安人员佩戴“综治巡逻”袖套,系为了响应“平安四川”建设工作动员,小区保安也是群防群治力量组成部分,他们以群防群治的方式参与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逻工作,协助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小区社会治安,并不存在您所反映“监督管理业委会”“代表社区的执法权”“代表物业公司特定的管理权”等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监督和理解支持!
2024年4月30日16时38分,柳城街道燎原社区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以上情况,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