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冒昧打扰,希望你的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一点时间去松涛镇骝马村的安置房看一哈,2019年底为配合资阳市的整体发展,骝马村要拆建修建配套设施,作为一个恋旧情结的人,我是很不愿意的,毕竟那儿有我30年的回忆,但是想着资阳的整体发展,又不得不离开,配合咱们政府部门。所以还是欣然同意了,当时政府提出得赔偿方案:一是赔钱,二是配房子,当时政府赔偿得钱是不够买房子得,加上村里很多人都不愿意离开祖祖辈辈生活得地方,基本都选择了房子。想着惠民工程可能配套这些要差点,但是也不会太离谱。直到昨天村里通知可以拿房了,大家怀着愉快得心情到了安置房小区,谁知去得时候是愉快得,但是看到得时候就是”火冒三丈“。什么阳台窗框安装了,没有玻璃呀、门缝过大、公区没贴地砖呀,生活阳台没做防水呀等等问题,接踵而来。就这样的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装修质量验收规范了吗?该项目得监理单位、开发公司这样监督得工程质量?我们政府得质监站又是怎样得监督,问政府部门得人就是我们是按安置房标准来得,我想问一哈安置房标准是什么,政府部门有明确规定吗?这个项目得单方造价是多少,能修出这样得房子?我都严重怀疑主体结构得钢筋、混凝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用得涂料等甲醛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这样得是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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