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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彭州市自来水收费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6 09:57 已回复

请相关部门依据文件详细解释彭州市自来水收费标准:一、居民生活用水,二、合表居民用水,合表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三、一户一表居民用水,四、非居民生活用水,五、特种行业用水,特种行业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茶楼、美容美发、休闲会所,餐饮用水收费标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北控彭州自来水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9 11:00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北控彭州自来水公司回复如下:经核实,来话人所诉区域东湖路(一中附近)为多户共用一只水表,属于混用水情况。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应当单独安装结算水表。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结算水表时,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我司已多次到现场宣传,一户一表及水价按照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7号文执行:居民生活水价为1.90元/吨,污水处理费0.85元/吨;非居民用水2.51元/吨,污水处理费1.20元/吨,特业用水3.50元/吨,污水处理费1.50元/吨。
若您今后有类似问题,请拨打公司热线服务电话028-962606,我们将24小时竭诚为您服务!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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