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白沙鹭岛占道经营投诉后仍未停止
我于4月19日投诉白沙鹭岛底商占道经营问题后,相关部门回复后,该问题仍未解决,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我分别于4月22日、4月23日分别水印相机拍照取整,祥见附件,如果相关部门处理不了,请给予正面回复,不要浪费公共资源及大家时间。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向12345市民热线诉求问题已收悉,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确实存在占道经营行为,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容貌和环境卫生。白沙湾街道城管办就该问题已对该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纠正其不当行为,同时告知该商铺当事人因开业、周年庆等可办理临时占道经营手续,经街道、区住房建设局相关审批流程审批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和区域进行相关活动。同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白沙湾街道城管将加大对该区域市容市貌巡查力度,确保市容秩序良好,并长期坚持。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白沙湾街道办事处
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