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人单位严重违规不给赔偿金违法辞退,本人已向成都市锦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漫长等待,仍然是待委托调解状态,调解员也是待定,未确定开庭时间。
并且公司从入职(23年8月14日)到离职(24年3月26日),八个月的时间未购买社保,但还是在每个月工资扣除我社保的部分。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是一句空话,就业显然是重中之重。如此公然明显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执法力度。做为劳动维权的核心部门,应以劳动者权益保护为宗旨,不应任意延长法定审理时限,给劳动者重新就业和继续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希望成都市相关部门本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初衷,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江区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补缴社保。 2.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区税务局与您取得联系,税务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已对该公司未缴纳社保费进行了催缴。 3.调查处理意见:经核实,区税务局与您取得联系,税务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已对该公司未缴纳社保费进行了催缴。 以上情况我们于2024年4月30日11:00时与您取得联系。
对您反映的社保问题,经核实,该单位欠费单据已推送税务,且单据均在有效期内,建议您咨询税务催缴。 对您反映的案件进度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查询到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提交的仲裁申请后已立案受理,该案目前已进入送达程序。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详细说明了仲裁办理程序及相关政策,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028-8675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