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求助]物管科你好,花样年好未来物业标准疑惑
2024-04-23 21:32:56
已回复

原则上认同前次回复的物业费由发改局负责,但未提及 物业标准相关问题的回复,所以再次反馈至该平台;如提及事项不属于贵局管辖,请转达或转交相关部门,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
回复时间:2024-04-24 10:25:3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4-24 14: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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