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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长宁县蜀南城市中心多次延期交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3 20:47 已回复

长宁县政府,住建局,房管局,等领导多次联合蜀南城市中心开发商忽悠购房者,合同为2022年12月31日交房现己多次违约。蜀南城市中心开发商拒不履行违约协议内容。23年12月份有政府领导保证24年7月交房,现在都快5月份。工地从24年1月至今毫无施工进展,拿什么交房。开发商为什么能随便挪用我们购房款。请求市委书记为民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9 08:55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30 11:34

网民朋友: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回复“长宁县蜀南城市中心多次延期交房”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您反映的是蜀南城市中心一期项目。根据蜀南城市中心一期项目业主与开发单位签订的合同,蜀南城市中心一期项目交房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交房情况属实。
二、处理情况
(一)根据中省市及我县相关文件精神,蜀南城市中心预售资金分别由宜宾市商业银行长宁县支行和县住建城管局实施监管。后因蜀南城市中心一期项目资金组织困难,项目工期进展缓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全力督促开发商推动项目建设。
(二)为督促开发企业推动项目建设,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经县委县府决策由县属国有平台公司将购买蜀南城市中心资产,将购买资金全数用于蜀南城市中心一期项目的建设,截止本月购房款已支付到专业分包单位指定账户。
(三)资金支付后,我局组织蜀南城市中心业主代表现场查看蜀南城市中心一期的工程进度,并对业主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疑问。

(四)您购买开发单位所建设的蜀南城市中心一期项目房产,与该企业之间系《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的范畴。若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依照法定程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裁定。
若您对此问题还需作进一步的咨询或情况反映,可与我局房产事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1-462457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宜宾市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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