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事项1,八年前业务重复收费】
背景:本人2024年收到成都燃气账单,咨询后告知是2015年的业务,现在要进行收费;
经过:经过多番确认2015年装修期间有进行燃气改造并缴费(现金支付,现无单据),目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未收到业务款项,对此本人表示:
1、既然没收到那这八年为什么没有催缴,要等到2024年来发起账单?
2、若本人未缴清费用,请成都燃气提供该业务的单据回执,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办理日期,业主签字确认(总不可能没有业主确认就随意施工燃气管道吧)、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及缴费状态,以上内容多次与工作人员沟通但无回执;
3、因存在这笔业务欠款,导致气费在成都燃气微信商城、支付宝等网上多渠道无法缴纳(因为需要将这笔业务费一同缴纳)
诉求:请提供该笔业务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请提供该笔八年前业务未缴纳费用的凭证,在此之前,请取消该业务在系统中的强制缴费限制,恢复本人正常气费缴纳权力!
【投诉事项2,惯性乱出账单,气表多超近100度,且投诉后无人回应】
2024年4月账单用气量152方,读数982,但实际读数为897,于4月9日投诉后至今无任何回应,且之前也有数次类似现象,完全是随意惯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您可拨打我单位电话提供您的气表号或者详细住址,我单位协调燃气公司对您的燃气费用进行复核。 8509242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小区抄表日程为双数月9日。2024年4月您户通过微网厅自助抄表气量152方,气表底数982方,燃气费331.36元(未结清)。
另经核实,2015年12月29日我公司供气服务热线962777接到您户申请有偿改造,我公司上门为您户实施户内燃气设施改造,现场开具《成都燃气民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改造施工协议》单,费用合计281.30元。工作人员告知请您户持协议单可到我公司网点交费。我公司至今未收到该笔费用。
经与您沟通,工作人员告知您上述情况,因前期估收气量偏少,导致2024年4月一同收量,我公司根据气表底数进行结算。用气量与用户的日常习惯、用气人口变化、用气设备使用年限及变更、环境温度以及抄表周期变更等因素有关。您也可登录 “成都燃气962777”微信公众号,进入微网厅进行气费查询、交费和办理气费预存。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26日16:12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