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月份向温江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资料。四月份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温江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让我4月15日去调解。到了法院,一楼的工作人员喊我上二楼。结果我付完调节费5070元,等了几天又收到法院收费短信,我就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交了两次费用。最后才明白二楼根本不是法院调解中心,那么当初我资料交到法院工作人员手里,为啥非法院工作人员有我的电话,喊我去调解?请温江区人民法院给个解释!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您的案件由您申请在调解中心调解,调解前期已征求你的意见并告知该案经调解中心调解成功后需收取费用,您表示知晓并同意。案件调解成功后,因您的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及婚姻关系处理,需经法院立案后出具法律文书,并需缴纳相应诉讼费用。该情况告知您后你表示清楚并同意。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5日9时00与您(手机号等)联系告知,您表示知晓。感谢您的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