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辆车牌号为川AMR836的小型面包车。2024年4月23日早上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永安街道南通路二段的路边。因为路边当时有拆迁的围挡遮挡禁停标志。加上当时路边前后都停有其他车辆。所以我也将车停在了那个地方。然后没有收到任何挪车短信息。12123 APP也没有接到任何提示。停车十来分钟之后返回就发现被贴了罚单。请问现在是不需要提醒挪车就直接贴罚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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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 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南通路二段开展违停信息采集工作,对违停车辆依法进行取证,制作并张贴《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该停车告知单仅为提示车辆驾驶人及车辆管理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取证情况经交通警察审核符合违法停放证据要求方可录入系统。违法行为人在收到处罚短信或通过互联网查询到相关处罚信息后,若对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25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