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1年5月9日通过龙马潭人民法院,法拍纳溪区一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一处面积770平方,跟法院沟通20几次至今快三年了标的物未交付给我,望能尽快给我们解决。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法拍房未交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法拍房成交后,因买受人与被执行人自行协商并达成租赁协议,房屋占有人并未搬离房屋。2023年8月,经买受人要求,我院书面通知被执行人、房屋占有人限期搬离房屋,并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风险告知书,因房屋占有人系拆迁安置户,其与被执行人存在拆迁安置协议,我院已经联系被执行人落实替代安置房屋,并动员房产占用人限期自行搬迁,若到期仍不搬迁,我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