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请问成都市是否也可以在城镇居民24年50%档缴纳标准6300元/年的基础上,子女再为父母资助缴纳一份相同金额呢?希望可以为我们开通子女资助缴费渠道,四川其他县市如绵阳都有此项政策,已有家人的子女办理成功。
之前郫都区社保局工作人员电话回复成都没有子女资助政策,但是我们在网络渠道多次看到说成都有这个政策。
现向上级市政府机关咨询,期望得到关于政策的权威解答,盼复,非常感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按照《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成府发〔2009〕58号)第五条养老保险费缴纳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按以下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参保人,按缴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或50%为基数,按12%费率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具体缴费金额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每年初定期公布。(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按缴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或50%为缴费基数,按12%费率按年或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每年具体缴费金额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年初定期公布。上述缴费政策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并向您解释政策。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28-8792668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