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体育中心巧立名目变免费为收费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关于实施全民健身战略的立法精神,与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经字〔2014〕34号)等文件关于“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推进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等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背道而驰。
要求新都体育中心遵守国家法律。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体育中心全民健身场所品质,经新都区委,区政府同意,新都区体育中心目前交由橙狮体育公司承包经营。橙狮体育公司出资对原场所进行改造提升,在保证公益性开放的同时在经营中自负盈亏。您反映的问题,经体育中心核实,目前体育中心一期改造完毕,已投入试运行。目前室外羽毛球场,田径场,室外乒乓球场均对市民全天免费开放;足球场和室外篮球场周一到周日9:00-18:00免费开放,18:00以后因场馆夜间运营存在能源及人工费用,实行低收费开放每人9.9元;免费开放时长和低收费标准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