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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是否属于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医疗期内”?
2024-04-21 21:34:17
已回复

领导好,我想咨询一个劳动法相关问题,问了周边人都各自说法不一样。想求一个官方的回复,谢谢!

我于2023年2月21日于四川省第二中医院肺穿刺活检确诊为肺癌,后于2023年4月3日在四川华西天府医院手术,术后病理结果及分期为右肺下叶腺癌,中期,后一直服用靶向药治疗至今(医生说至少要吃药两年)。

我修病假的时间段:从2023年3月30日入院到2023年5月16日止。

请问本人目前的情况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中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以下摘自: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略

(二)、略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时间:2024-04-25 16: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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