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增加燃气使用设备的情况下,对比23年9-12月的燃气费40-60元之间,24年1-2月,90元,2-4月更猛增到125月,有关单位能处理一下吗?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都江堰市集能燃气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所在小区的住房安装的气表为普通膜式燃气表。抄表时间为每年的双月(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抄表。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比对了您3年以来的用气量。
1、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用气量37立方。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日,用气量47立方,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用气量31立方。
2、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用气量25立方。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用气量47立方,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用气量31立方。
3、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用气量27立方。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用气量40立方,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用气量54立方。
通过以上比对,我公司认为您所使用气量是正确的,不存在您说的每月的天然气费用收费不合理的情况。2024年4月22日上午11:21我公司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将比对情况告知了您,并告知您在日常燃气使用过程中,受气温变化用气量也会发生变化,但您不认可我们的说法,认为气湿不可能影响这么大,2024年春节出门旅游有几天不在家,只有老母亲在家,2024年4月的抄表气费却高出2023年12月一倍之多。
我们也给您建议可现场查漏及将气表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授权的都江堰市天然气气表检定站进行检定,但您仍不认可,认为问题不是出在漏气和气表上。经沟通了解到您在外地上班,等您回来前一天与我们联系上门与您沟通处理,您对我们的服务表示满意。
如您对气量仍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到我公司办公大楼一楼片区客户管理组办公室进行查询核实,或致电片区客户管理组办公室电话87144199或我公司24小时客户热线87119000,我公司将对您所询问题进行及时答复和处置,也可在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上门与您沟通处理。您也可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集能燃气”并绑定网上营业厅,自助查询抄表及缴费情况。。
在此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都江堰市集能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