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涪城区自然资源局不依法行政
2024-04-20 13:07:28
已回复

       五一名都小区4栋一单元二楼以上业主提出电梯加装申请,因该楼栋的电梯加装位置直面一二楼底层住户的落地式客厅窗,距离仅仅只有1.5米,严重侵害一二楼住户的通风采光相关合法权益。涪城区自认资源局未经现场核实和规划放线,直接公示了设计单位的1.5米位置红线图。在公示期内底层业主书面提交了从宪法、民法典、物权法对合法公民的保护条款,也提出了设计单位设计图纸违反了后增加构筑物的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款等反对意见书。4.19日该局工作人员到现场作出解释,一:涪城区自然资源局会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距离落地采光窗1.5米申请出具规划审查意见书。二:对底层住户产生的严重遮挡问题,按绵阳的电梯加装指导意见不在规划的核实范围内。三:设计单位图纸涉及的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不属于他们管辖。

      以上简单的描述让我们底层住户感觉这是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电梯加装通过行政手段变为强制安装?底层住户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一:自然资源局到了现场都对底层住户遮挡视而不见,规划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及设计规范也对后增加构筑物间距有相关要求,但涪城区自然资源局极力回避,口口声声用绵阳的电梯加装指导意见来搪塞涉及的法律问题。遮挡问题和后增加构筑物法律规定应该由哪个部门管辖?二: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能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吗?间距问题应该由哪个部门管辖?三:绵阳的电梯加装指导意见是法律吗?有强制执行力吗?四: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哪里可以得到体现?

      请上级部门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对所反映事项给出对应明确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4-22 10:38:5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2024-04-30 10:02:11
作者评价
不满意
回复时间:2024-04-30 15:45:04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