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是网络经济以前,大家比较热衷的投资方向,当时商铺市场价格远高于同小区的住宅价格,商铺的物管费高于本小区的住宅物管费,可以理解,但是近些年以来,由于受到网络经济的影响,商铺的经营非常困难,房价也早已倒挂,商铺的物管费是不是也应该倒挂,至少不能高于本小区住宅的物管费,请政府采用政府价格机制,下调商铺的物管费,不然,仅剩的实体经济,难以存活!!!
陈先生:
您好!您来件建议政府采取价格机制下调商铺物业费问题,青羊区发改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文件规定,商铺物业管理费不属于政府定价目录范畴,属于市场调节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价格干预措施权限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8日13:30左右与您电话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