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原来有老百姓在这摆地摊几年了从来没有人收费,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就有人在这里划了地摊位大概一米一个每位收费5元一个。路边没有设立收费单位或个人。也没有给老百姓开据发票,这些地方是公共区域又不是哪一个人投资的市场,凭什么要收五元一个的摊位费。是经谁充许谁批准的?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南光路摆摊收费”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处位于金诺御景路便民临时交易点对街的“半里云南”街区。该区域周边大型小区多,居民日常买菜需求量大。但由于周边只有金诺一个便民交易点且摊位严重超容,加之柏香林农贸市场解体,部分流动小摊贩延伸聚集到对街的“半里云南”,经多年发展,自然形成农民临时摆摊区。由于无人管理,该区域流动摊贩长期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且摆摊后留下大量垃圾,造成周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经大驿坝社区两委研究,报经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意,在该区域设置临时便民交易点,在满足居民买菜需求的同时进行划线规范管理。由大驿坝社区负责摊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社区收取卫生费用于支付管理及垃圾清运费用。下一步,社区将加强秩序管理,严格经营时间,规范摊贩行为,在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的同时做到便民利民,提升服务功能。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红星街道大驿坝社区,电话:0830-858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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