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龙泉驿区——华润时代央玺小区
对于一个2023年刚交付的新小区,消防通道就已经被占用了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执法部门排查并出具整改通知书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十陵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大队已对该小区物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加强日常巡逻管理和对业主的宣传,及时清理堆放在通道内的杂物。目前物业正在逐步对接业主,对堆放在通道的杂物进行清理。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4日16时40分电话信访人,因电话无人接听故无法告知。
经调查,应急办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要求该处住户将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物品立即进行清理,同时要求小区管理方加强巡查,有此类情况,立即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4日15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